近日,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七部門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七部門關于實施高技能領軍人才培育計劃的通知》并結合云南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高度重視,加強協調聯動
各地要高度重視,建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籌、有關部門各司其職、行業積極參與的高技能領軍人才(以下簡稱“領軍人才”)培育工作機制。要積極向黨委和政府匯報,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力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教育體育、科技、國資、工會部門要做好信息共享,開展領軍人才供給需求預測(明確分年度目標數量)。已制定本地區領軍人才專項培養計劃的推動組織實施,未制定計劃的請抓緊研究出臺。
二、摸清底數,建立信息庫
各地會同信息部門建立本地區領軍人才培育信息庫并動態更新,做到對轄區內(含中央企業)領軍人才及培育重點對象底數清、情況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適時調度各地領軍人才及培育重點對象數據。
三、強化服務,提高工作質效
各地要加強“省級高層次人才服務窗口”、技能大師之家等建設,做好領軍人才支持服務工作。推動將企業按規定足額提取和合理使用職工教育工作經費,60%以上用于一線職工教育和培訓情況與企業申請用地、用能及開展評先評優掛鉤,引導企業加大技能培訓力度。在組織申報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時,優先支持參與國家重大戰略等工作領軍人才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在開展省部級以上表彰獎項和省級以上政府特殊津貼申報時,加大向高技能人才的支持力度。
四、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地要結合實際,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技能人才重大政策、重要活動、創新經驗和工作成效的知曉度,營造良好氛圍,并及時提供本地區(含企業)貫徹落實的經驗做法。
五、聯系單位及方式
(一)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聯系人:王老師
電 話:0871-67195737
(二)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聯系人:陳老師
電 話:0871-67333481
(三)云南省教育廳
聯系人:高老師
電 話:0871-65102801
(四)云南省科學技術廳
聯系人:邱老師
電 話:0871-63130013
(五)云南省財政廳
聯系人:李老師
電 話:0871-63644150
(六)云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聯系人:馬老師
電 話:0871-63605033
(七)云南省總工會
聯系人:何老師
電 話:0871-64113923
高技能領軍人才培育計劃
目標任務是什么?
重點任務有哪些?
一起來看
目標任務
領軍人才范圍。領軍人才指政治立場堅定、踐行工匠精神、解決生產難題、推動創新創造、培養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堅技能人才,包括獲得全國勞動模范、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或享受省級以上政府特殊津貼、獲得省級以上表彰獎勵,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認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工作目標。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為指導,緊密圍繞國家重大戰略、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點產業需求,動員和依托社會各方面力量,在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等有關行業重點培育領軍人才。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全國新培育領軍人才1.5萬人次以上,帶動新增高技能人才500萬人次左右。健全培養、使用、評價、激勵聯動推進機制,加快培養高質量發展所需的技術技能型、復合技能型、知識技能型和數字技能型領軍人才,全方位用好領軍人才,發揮領軍人才引領示范作用,帶動高技能人才整體發展。
重點任務
制定專項培養計劃。要加強對領軍人才供給需求的預測,結合經濟社會轉型、科技創新發展和產業結構變革趨勢,制定地方性、行業性領軍人才專項培養計劃。將技能高超、表現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類職業技能競賽成績優異選手做為領軍人才培養培育重點,支持其成長成才。建立領軍人才培育信息庫,摸清掌握領軍人才及培育重點對象基本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培養及隊伍建設工作。
加大培養培育力度。強化企業主體責任,依托企業培訓中心、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公共實訓基地、工匠學院、技能大師工作室、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等平臺,通過企業崗位培訓、校企聯合培養、關鍵崗位實踐、重點項目參與等方式,培養適應產業發展和國家戰略需要的領軍人才。支持企業聯合教育科研機構,通過合作培養、項目協作等方式,幫助領軍人才及培育重點對象提高技術研發水平。組織技能研修、同業交流、名師帶徒、赴境外培訓等活動,提高領軍人才的綜合素質、技能水平和實踐創新能力。推動實施中國特色學徒制,培養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納入領軍人才培育范圍。
暢通晉升成長通道。支持企業健全“新八級工”技能崗位等級設置,在設有高級技師的職業(工種)中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技術職務(崗位),推進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評聘工作。對技能崗位等級設置完整的職業(工種),企業可直接認定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對技藝高超、業績突出的一線職工,進一步打破學歷、資歷、年齡、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認定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能等級。對解決重大工藝技術難題和重大質量問題、技術創新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獎項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晉升職業技能等級。支持理論水平高、創新能力強的高技能人才參加相應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提高待遇水平。引導企業建立健全基于崗位價值、能力素質和業績貢獻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實現多勞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對在技術革新或技術攻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領軍人才,企業可從成果轉化所得收益中以獎金、股權等多種形式給予獎勵。鼓勵企業對關鍵技術崗位領軍人才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制。國有企業可在工資總額內對領軍人才予以適當傾斜,結合實際實行特崗特酬。
完善穩才留才機制。鼓勵企業創新、完善相關制度,吸引穩定領軍人才。支持企業與領軍人才依法約定服務期、訂立競業限制協議。對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將對工作帶來較大影響的領軍人才,符合國家統一規定的可推遲辦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對實際工作中急需、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領軍人才,企業可與其協商簽訂返聘協議。
支持發揮作用。創造條件為領軍人才參與重點項目和重大工程、領銜一線生產難題攻關、總結推廣絕招絕技等提供幫助。保護領軍人才知識產權和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權益。支持領軍人才參加國內外大型工業展會、“一帶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開發網絡、對外援助等合作項目。組織領軍人才擔任學徒的企業導師,鼓勵領軍人才到職業學校兼職,提升學徒、學生的實踐能力、技能水平和職業素養。
加強領軍人才平臺建設。優先支持參與國家重大戰略、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點產業的領軍人才領銜創建技能大師工作室、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聚焦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數字技能等領域開展技術革新、技能攻關和人才培養工作,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經費支持。鼓勵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臺,組織領軍人才開展技能文化傳播活動,設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動、職業體驗區域,面向公眾和青少年學生加強技能知識傳播和文化培育。
選拔表彰優秀領軍人才。組織開展各類職業技能競賽和崗位練兵活動,對涌現出的優秀選手,按規定授予相關榮譽、落實職業技能等級晉升政策,納入培育重點對象范圍。加大省部級以上表彰獎項和省級以上政府特殊津貼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積極推薦優秀高技能人才申報參評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全國職工優秀技術創新成果等。將符合條件的優秀領軍人才按照有關規定選拔推薦到工會等群團組織掛職或兼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