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參加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培訓工作時,有位學員問了一個令人深思的問題:持有高壓證從事低壓工作的電工,屬于持證上崗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或許有人會說,這在實際工作中算什么問題,電工“一專多能”干的活已然不少,會有什么問題?當然有問題!尤其是在承包商的工作中,往往會習慣性認為持證電工多干活,高壓電工干低壓電工的活、高處作業人員干電工的活、電工干焊接氣割的活……那么問題來了,什么樣才算“持證”?電工“一專多能”又為何不可?直到最近看到這樣一個報告,才恍然大悟:3名作業人員因擴大作業范圍,違章作業而導致觸電灼傷!事件調查顯示,事件直接原因是:2名作業人員(持有低壓電工證)直接使用普通萬用表(量程1000V)對10kV聯絡開關051A柜內裸露帶電的出線側電纜進行測量,造成短路產生電弧,灼傷人員。而事件定性為特種作業持證上崗管理混亂,屬于違章作業!

原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規定:高壓電工作業指對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壓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試驗及絕緣工、器具進行試驗的作業;低壓電工作業指對1千伏(kV)以下的低壓電氣設備進行安裝、調試、運行操作、維護、檢修、改造施工和試驗的作業。低壓電工資格證從事高壓等級電氣設備檢修工作,屬于違規;開展相關作業,屬于違章。
綜上所述,不同工種交叉作業,但只持一個證,都屬于“未持證上崗”,不但嚴重違章,而且還涉嫌違法!同時也在提醒廣大電工要遵章守紀,不為別的,只為最大限度地保護每位作業人員(尤其是特種作業人員)免受傷害!最后忍不住問一句:奮斗在一線的電工們,您們持證了嗎?
高壓電工證操作低壓作業,意見稿已經出來了。未來可能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