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高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考核工作。其中,人員考核范圍包括:全省機械、輕工、紡織、建材、煙草、商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通知》要求:非高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統一使用省應急管理廳組織編制的《非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與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和考核大綱》(以下簡稱《培訓和考核大綱》)。非高危生產經營單位可自行組織培訓,也可以委托培訓機構進行培訓。非高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培訓包括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生產基礎知識和管理能力、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標準化、事故報告及調查處理、安全生產典型案例分析及經驗介紹等內容。
企業為什么要組織進行非高危行業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培訓?
非高危行業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培訓,是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的安全培訓,使其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按照法規要求,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培訓結束后,生產經營單位需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將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通過考試作為非高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結果證明,不作為培訓合格人員的資格資質證明,考核結果可作為監管部門檢查的依據。
非高危行業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培訓
主要學習什么內容?
主要圍繞應急管理廳組織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教材》進行培訓,該套教材包括《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除此之外,還有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部署要求、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培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