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4年某日,應急管理局依法對某公司進行安全檢查,現場查實3名正在進行埋弧焊作業的員工未持證上崗,其中1名員工特種作業操作證已過期,2名員工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案例二
2024年某日,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某機械廠進行檢查發現,該企業一名特種作業人員王某正在從事電焊作業,所持焊接與熱切割特種作業操作證為假證,該企業也未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工作要求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堅決杜絕各種習慣性違章和強令冒險作業。
2.“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已納入《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第三條),因此要嚴禁特種作業人員無證、持假證和過期證件上崗作業,防止重大事故隱患的發生。
3.定期組織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培訓,健全完善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管理。各單位應及時維護安全管理平臺中的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清單,針對預警信息及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相關培訓,防止特種作業操作證過期失效。

無證上崗危害
1. 人身傷害:沒有經過專業培訓的員工可能缺乏必要的技能和知識來正確使用設備和工具,這增加了受傷的風險。例如,在焊接過程中,錯誤的操作可能導致電擊、燒傷、眼睛損傷或其他形式的身體傷害。
2. 健康危害:特種作業通常伴隨著特定的職業健康風險。例如,焊接作業會產生有害氣體和煙霧,如果沒有適當的防護措施和知識,長期暴露于這些環境中可能導致健康受到危害。
3. 心理壓力:無證操作可能讓員工感到不安和焦慮,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的操作不符合規定,這種不確定性和潛在的法律責任可能會增加他們的心理負擔。
4. 法律后果:一旦發生事故,無證操作的員工可能會面臨法律上的責任追究。即使不是主要責任人,也可能因為不具備合法的操作資格而受到牽連。
因此,對于員工而言,獲得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僅是遵守法律規定的要求,也是保護自己安全和健康的必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