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門和應急管理局頒發的電工證,最主要的區別是作用不同。
首先各省住建廳頒發的是建筑電工作業證,主要用于建筑工地的電力維護安裝,不能用在其他行業或者崗位。
其次是應急管理局頒發的是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主要是對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等作業,并且是不能在建筑工地上使用。
這兩個電工證的報考門檻都不高,只要年滿18歲,身體健康,具有初中及以上的學歷,基本上都可以報考。

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
是應急管理主管部門對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是追究單位和作業人員安全事故責任的重要依據。各單位和個人從事低壓電氣操作、安裝、維修等,必須取得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工作。
國家規定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要做到持證上崗,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作用相當于上崗證,主要證明持證人具有電工安全操作的知識和能力。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是由國家應急管理部頒發的,有效期6年,每3年要復審,到期后必須復審。
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核發取消,由應急管理部門考核發放“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將能源部門的相關管理要求納入,明確規定考試、發證、收費標準、監管措施,并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