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擴大社會化評價供給,推進技能人才評價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意見》(人社部發〔2019〕90號)、《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規范職業技能等級評價機構備案事項辦理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56號)等要求,現就開展云南省2024年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遴選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
申報機構于2024年6月30日前聯系省、州(市)評價指導部門提交備案相關材料。
二、申報條件及辦理流程
(一)備案事項的申請和辦理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規范職業技能等級評價機構備案事項辦理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56號)要求執行。
(二)擬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職業(工種)應嚴格限定在申報機構的核心業務領域及主營業務范疇之內,鼓勵并支持新增與十二大產業密切相關的職業、新職業以及當前緊缺急需的職業(工種),以充分利用專業與行業優勢,切實提升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精準度和實效性。
(三)對各職業領域權威部門、代表部門,或開展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實踐經驗豐富、成績突出、社會口碑較好,或為本行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影響力較大,或所申報的職業(工種)在全省或屬地備案較少、且具備開展評價所需條件的有關單位可適當放寬申報要求,在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的情況下擇優進行備案。
(四)原則上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的多個機構僅允許擇優選擇一家機構申請備案社會培訓評價組織。
三、工作要求
(一)申報機構需按規定提交申報材料,并對其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
(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遴選工作,可結合實際情況,立足區域優勢、行業優勢及差異化優勢,采取材料核驗、專家論證、現場考察等方式,對照申報條件對機構進行技術評估,嚴把質量關。同時也要對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指導和督查檢查,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各機構申請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聯系屬地職業技能評價指導部門。各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聯系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方玉昕,0871-67195734,rstzyjnjdzx@163.com。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